“恭喜你, 班纳特。”
克莉丝临出门前, 正在翻讲义的希腊史教授突然抬头道。
因为那篇国会法论文,最近实在被打探客套太多次, 克莉丝已经习惯了“是我”“多谢”“告辞”三连,这次直接跳到第二阶段,给她省了不少解释,忍不住松了一口气。
她停下脚步,向一起走的同学点头道别, 折回来, “谢谢, 埃弗雷特先生。”
欧文顿了顿没多说,把放在一边的《希腊波斯战争史》递给她, “上次聊天说到的版本,刚好我有位战友家里有。”
克莉丝有些意外,再次道谢接过, 干脆等他收拾好东西一起出去, 两个人聊起课程上的问题, 离开乔治亚风的建筑, 穿过草坪时, 欧文向她打听起了哈洛德。
这位好兄弟最近确实有些鬼鬼祟祟,克莉丝直觉又和女人有关, 打算之后再和他谈谈, 所以替哈洛德打掩护说:“那天晚上我们在一块。”
对方看上去信了, 点了点头, 又问:“快要圣诞了,你会在伦敦过吗?”
“或许吧。”
克莉丝已经收到了师母的信,信里邀请她在伦敦一起过圣诞,察觉到这是一个信号,所以她对外都没有把话说死,也不接受任何邀约。
“我希望你可以常常来找哈洛德,”做兄长的毫不留情说,“他所有朋友里,也只有你靠谱一些。其余都是些纵情声色、低级趣味的跟班,在一起也都是喧闹捣乱。”
克莉丝正要解释那些人其实也没那么糟,只是闹腾了一点,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惊讶道:“班纳特先生。”
“弗伦奇先生?”
克莉丝也吃惊看向前行长,观察了一番这位一直都不太擅长掩饰的老实人,发现那副意外不是作假,显然只是来这里游览,所以他们恰巧遇上了。
不必等弗伦奇开口,克莉丝先出言邀请,“好久不见,上次在罗马有您尽地主之谊,这么巧在这里碰见,不如让我带您逛一下吧?”
弗伦奇自然欣喜点头,道:“我雇了一艘小船,之后您要回去,我也能载您一程。”
远处剑河岸边果然停着一艘小船,她向身边的教授告辞,等欧文点头致礼,便抱着书同弗伦奇走了过去。
船夫在一边撑船,两个人默契换用意大利语交流起来。
并不知道顶头老板就在英国,甚至和面前的人在一个屋檐下呆了一阵,弗伦奇有意为他美言几句:“我来英国前曾经遇到过伯爵,他很记挂您,还说在伦敦如果遇到您,托我向您问好。”
“看来现在我得托您代为向他问好了。”
克莉丝故作担忧说:“我们这半年里一直有通信,可是他最近已经有很久没有回过我的信了,我连续两封都石沉大海啦。”
以老板对英国事务的重视程度,其中应该不会出疏漏,弗伦奇不由惊讶问:“您确定地址没有写错吗?”
克莉丝查过爱德蒙留下的地址,那里明面上就属于“基督山伯爵”,眼前这位行长又是他的手下,也没什么好遮掩的,如实报出了地址。
弗伦奇时不时也要把消息传回老板手里,所以知道私人驿站的事,很明白一封信在英意之间,就是往返也只需要半个月的功夫,而且老板近期都有正常批复文件,如果看到了班纳特少爷的信,不可能不回。
可能自己所发的文件重要级比较高,而信件被那些不懂事的仆役发去基督山岛了,弗伦奇只好宽慰年轻人道:“您也知道,伯爵热爱旅行,可能又开始了一次长途跋涉,所以没收到您的信件。”
确定伯爵和行长之间还保持着联系,所以那个人也一定收到了信,只是出于什么原因不回,大学生面上的笑意变深了。
她看向远处,似乎在思索,一边随口向行长介绍沿岸的建筑,食指轻扣着船舷,远远见到叹息桥时,才问:“您什么时候回罗马?”
都已经开始在伦敦附近游览,看来这位先生已经把出差事务办完了。
弗伦奇果然说:“圣诞节前我就要离开了。”
克莉丝道:“能麻烦您留下客店的地址吗,我明天再来拜访您,等我回去写一封信,我想拜托您亲手交给伯爵。”
弗伦奇爽快应了。
其实他也不知道老板在哪,不过他可以交给管家贝尔图乔。
几天后,贝尔图乔拿到手里,看着班纳特这个名字,终于回忆起了为了这位“贵客”布置基督山岛,接连跑了十几趟里窝那的恐惧来,深知其中重要性,想法子把信交给了阿里。
阿里虽然只听得懂阿拉伯语,也不识字,但是班纳特这个词他还是认识的,干脆趁夜亲自跑了一趟威尔莫勋爵的府邸,披着斗篷敲响了后门。
这封信就这样靠着可靠的人手传递,连一个邮戳也没盖,直接递送到了爱德蒙的手里。
收到信的人坐在书桌后,看着那封信,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了没有拆封、却被摩挲过无数次的两封信来。
他挫败撑住头,又闷闷低笑着叹了一声,只有经历和感情都复杂到一定程度,才能发出这种愁苦而甜蜜的叹息。
无可奈何,如同望见宿命。
爱德蒙再也抑制不住,对他自己低语起来,“我本以为自己的灵魂已经被不幸摧毁破碎了,结果这些天的感情,不,忏悔冲击下来,我才知道——”
他才知道,原来他的心还没有彻底被苦难摘下,原来他还可以感受爱情和信仰的双重折磨,原来命运还能对他施与更残酷的迫害。
如果复仇尚且是条可以计划,而且看得到结局的路,那么爱情则将他投入了无垠的沙漠,不知去向,又迫于干渴,即使是甜蜜的毒|药也只能仰头饮尽。
可是这份毒|药不像那些爱德蒙在现实里酌量饮用的毒|药,不仅不会增强他的抗药性,反而让这份情毒在心里扎根更深。
所有祷词都是他早逝的母亲教给他的,他却拿它们去思念他最亲爱的朋友,越是念及,倒是将所有过往都描摹了一番,反而使得爱意更浓烈炽热,烧得爱人在他心中也更加耀眼,照得他更加无所遁形。
不仅违背了教义,忏悔也都因为他的走神半途而废,爱德蒙为此负疚,不敢再在心底念及上帝。
因而,不知不觉里,爱德蒙唐泰斯更少去想自己崇敬的存在,反而念起了他的“新神”来。
像是对着猎人枪|口好奇打着转的小狐狸,无辜的年轻人对这一切一无所知,还在向他的觊觎者来信,他却不敢看。
自从发现感情后,他不论做什么都会想到克里斯,再打开一封带着对方口吻和笔迹的信件,几乎可以预见会在心中掀起多大的风暴。
只是,用了这种方法递到他手里,这第三封信就是最后的晚钟,做过贴身男仆的人很明白,再逃避下去,他就要永远失去对方了。
爱德蒙终究抵御不住这样的可能,按照收信顺序一一打开了信,似乎火漆被刚刚被印章烫过,带着还未完全凝固的烫手,以至于他的手在碰到后就颤抖起来。
出乎意料的是,看信时,他并没有想很多,反而像是被抚慰了一样,两个月里越灼越烈的心慢慢变得温顺起来。
第一封信明显是对方气恼炸毛时写下的,言辞非常嘲讽,看来是他们在米尔顿分手后才收到他的信,已经知道一切真相,再看到他在信里的那些话,自然就都成了拿来攻击的把柄。
算着时间,年轻人又发出了第二封信。
第二封信并没有比上一封态度温和多少,反而更义愤填膺,拐着弯讥讽说他虚伪。
他这才打开了第三封信,却停在了开头。
前两封信以英国人的少爷脾气总结起来也很简单,“这么大言不惭,你想死吗”,“居然不回信?你要死了”。
到了第三封,开场白直接是:“伯爵,我在国内认识了一位你的同胞,本想以后介绍你们认识的,他是个神职人员,年纪比你大不少。可是最近我一直联系不上他,我怀疑他年事已高,或许已经受到感召,去侍应上帝了。”
——你死了。
出狱后就自尊心极强的爱德蒙却不觉得气恼,反而不自觉微笑起来,仿佛看着因为被抢走了蒲公英所以气恼晃着耳朵、拿毛茸茸的脑袋撞自己的垂耳兔。
看到后面,他又沉默下来。
爱德蒙收好三封信,试图沉心让自己去写回信,他告诉自己不要想太多,随心去写,等到写完回看,刚刚被克莉丝的来信平复的心情又惊跳起来。
因为回信中泄露出的太多蛛丝马迹,唯恐引来教义和律法都将这种感情视为禁忌的英国人憎恶,他将这封信往一边点燃的蜡烛上伸去。
结果刚只碰到火舌,爱德蒙连忙收回,看着被燎出来的缺口,像是也被啃噬残缺的心一样,最后只得将这封信连同心情收叠好,放进那本从不离身的特制圣经里。
空气中还弥漫着烧过纸张的味道,爱德蒙走到窗边,发现天竟然已经亮了。
燃烧把信上的心思也都挥发满屋,不愿再沾染到更多的思绪,他改扮好,走出了所在的联排别墅。
为了制作一份药剂,他已经很久没出门,这个时间的摄政街车水马龙,热闹非凡,爱德蒙站在路边,才觉得回到了人间。
至少繁碌会让他忘记一切,不会想起——
“您想要克里斯班纳特吗?”
有个童声清脆说。
一下被点破了心思,金发的勋爵几乎惊跳起来,“你说什么?”
报童被吓到了,只能安慰自己对方是个看着就贵气不凡的绅士,众目睽睽下不会不顾体面,带着哭腔小声重复说:“您想要一份克里斯班纳特的论述全稿吗,我这里有手抄版。”
意识到自己的失态,绅士清了清嗓子,才说:“可以让我先看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