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板之上,揽金依旧拎着宋婶先前送来的包裹。
“宋婶说,外面做的衣服到底不如自家做的针脚细密,尤其是夏日里的薄衫,外间的总是硌人。”
一路同行,天歌自然知道揽金包裹里的东西是什么。
这几日宋婶日日赶工,专程为她和揽金各做了两套换洗的衣物,若非莺歌今儿个无意提起,她还不知道这两日宋婶如是辛苦。
“当初在行宫的时候,她也是这样说。我还记得她一直念叨负责织造的针工们针脚不好,每次衣服都是亲手给我缝制。有一次我从外面回来,没留神闷头便往她怀里冲,害得她手指被刺了很深一针,可是她却从始至终都没有与我生气,反倒安慰我怕我吓到。”
当年扶余行宫中的经历并不算美好,但提起与母亲有关的事情,斗笠下露出的唇角却是弯着的。
听出揽金话里的温柔,天歌的眉目也舒展开来。
“宋婶是个好母亲。你是真的有福气。”
福气两个字,说起来实在太过勉强,但也足够充分。
“你说的不错,我很有福气。”
揽金抬起头来,看向渺远的江面。
纵然童年种种不幸,可他却始终有母亲陪伴关怀。
纵然父亲不尊不厚,但他却因此遇到了云山。
自从云山一去不复返后,他曾经以为人生就此了无生趣,可是如今找到了本以为早已亡故的母亲。
如果上天真的眷恋厚爱于他,那么这一趟姑苏之行,是否能让他再见到那个人
茫茫水色天际里,揽金感觉自己好似又回到了当年随着那个少年乘船南下的时候。
一切,都会变得更好。
江水悠悠,一路顺流航行,风拉满了船舷,鼓起的帆在江风中烈烈作响。
只一日的功夫,便从临安来到了姑苏。
暮色里,没有人注意到乘风而来的船客。
看着未央在前敲门,随后有人恭敬地将自己一行人请进门去,天歌不由看向揽金
“这不会也是揽金阁的宅子吧”
“先头白银过来置办的。”揽金道,“住在客栈酒楼中,难免人多眼杂,这里安静好行事。”
天歌打量着这间宅子,由衷感慨钱多就是任性,随便置办一座都比先头林府的宅子大上两倍不止。
就在天歌感慨的时候,未央已经从屋里出来。
“公子,林公子,热水已经备好,等二位沐浴过后,会有丫头将晚饭送入房中。”
揽金闻言点头吩咐“先领林公子下去,过会儿沐浴过后,让白银前来见我。”
跟在未央后头,天歌不由感慨“能暗杀,会绘图,安排起居之事也游刃有余,更有一副好相貌。未央姑娘真是难得的奇女子。”
未央滞了一滞“未央不过是按照吩咐办事罢了。”
说着便不再言语。
天歌耸了耸肩,也不再多说。
一日船上的光景,虽说不必跋涉奔波,但却也晃得人心神匮乏。
沐浴用饭之后,算是一夜好眠。
第二日用过早饭,揽金换了一身浅碧色新衣,就连面上的青木面具也换成了半掩的银色,比先前露出更多的皮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