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续来得匆忙,“走”得安详。
俱是偷偷摸摸,不为人知,也恰好方便了他们行事。
楚遇江赶到现场的时候,一切都已尘埃落定。
现场已经被清理过,血腥味被消毒水掩盖,好像这里只是做了个再普通不过的大扫除。
“……江哥,东西怎么处理?”为首黑衣人上前,垂眸敛目,姿态恭敬。
楚遇江扫过角落里鼓囊囊的蛇皮袋,表情不变:“老规矩。”
眼神骤凛,不敢耽搁:“是!”
这边,有楚遇善后,一切有条不紊地进行。
而那厢,沈婠离开茶楼,直接开车去了墓地。
入园之前,在门口生意寥寥的鲜花店买了一束马蹄莲。
沈谦的墓立在半山腰视野最开阔处,前有湖,后靠山,筑作别墅样,富贵至极。
沈婠亲手拂开碑前落叶,清出一片空地,将马蹄莲摆到正中,靠于碑上。
做完这一切,她才后退站定,隔着墨镜打量照片上的男人。
由于做过特殊处理,照片经日晒雨淋也不褪色,所以现在与最初并无差别。
阳光下,男人模样清隽,眼神温润,含笑的嘴角挑起一抹儒雅的弧度。
与记忆中那个谦谦君子完美重合。
“最近怎么样?钱还够用吗?你这种人不管到了哪儿应该都忍不了穷、吃不了苦吧?”
回应她的,只有烈日灼光。
“从小生在富贵窝,死了也住的是别墅,群山环抱,景色优美。这地儿我挑的,满不满意都这样了,安心住着吧,来伺候你的人应该已经在报到的路上,叫沈续,跟你一个姓,京平放出来的疯狗,你闲来无事可以好好调教,所以,看到他千万别惊讶。”
风过无声,撩起女人发端。
“天水我交给谭耀管了,凭他对你的忠诚,定会竭尽所能,比我更投入,听说最近在北三省那边标下一个大项目,已经开始组织实地考察和市场调研了。至于明达……”
沈婠顿了顿,“不算太平,但也没糟糕到那个地步。沈绯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熬鹰一样故意拉长战线,想在心理上对我施压。最开始,小叔有些乱了方寸,好在,他足够警惕,也足够聪明,很快洞悉对方用意,找我合作。”
“放在以前,我绝对不可能答应,毕竟,这世上没有谁比我更想看到沈氏覆灭,明达破产。不过,我最后还是同意了,保一个天水是保,再保一个明达也不难。”
“……”
“我知道,你想问为什么。不是良心发现,也不是想起沈家曾经的好,更加不是对明达有感情,只不过为了报恩而已。”
“报你的恩。”
树叶沙沙作响,原本干净如洗的天空不知何时被乌云笼罩,太阳也躲起来不再露脸。
天与地仿佛瞬间黑沉,预示着一场暴雨的来临。
沈婠却不为所动,“你可能觉得我自私,报完你的恩,就可以不用活在愧疚中,不用再自责懊悔,心下难安。我不反驳,因为我的确这么想的。你用命护我,我感激、感动,却不能被困在其中……”
沈谦用命为她画了一座监牢,不要奢求这个男人会有“你幸福就好”、“爱她就放手”之类的觉悟,因为他那样的人,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连爱情和付出都带着偏激。
他想让沈婠记他一辈子!
愧疚动容,自责难当,最好因此与权捍霆产生嫌隙,这辈子都不得相守,无法善终!
沈婠掩在墨镜后的眼神看不分明,只能隐隐看见她垂眸的动作,以及颤动的睫羽。
红唇微启,喃喃吐出一句:“……你又何尝不是自私?”
漾漾尾音飘散在风中,轻不可闻。
“你救了我,”她抬眼看向碑上的照片,音色凉淡,“所以,我不愿用最大的恶意揣测你,姑且就当你只为了救我,但你休想让我停在原地,用往后余生来为你做祭。”
狂风席卷,长发烈烈扬起。
“以后没有特殊事情,我不会再来,你就安安心心在下面等我把伺候你的几个人送到。自然,逢年过节不会少你的钱用。”
说完,转身离开,没有再回头多看一眼。
背影决绝且凉薄。
碑上,照片依旧,画中人笑意如故。
走到半路还没出园,雨就落下来了。
沈婠穿着高跟鞋不能跑,很快就被淋湿。
好不容易走到门口,车又停得有段距离,这时,旁边花店老板从小窗里探出头:“姑娘,进来躲一下吧!”
沈婠推门进去:“谢谢。”
老板是个中年大叔,薄汗衫,夹趾拖鞋,一把老蒲扇,挺着个巨大的啤酒肚,满面油光,笑容憨厚。
邋里邋遢的形象与他身后一片花海格格不入。
这些花多以白色为主,毕竟是开在墓园外的鲜花店,所以看不到玫瑰、芍药这类占尽娇艳的人间富贵花,不过这些素净花朵却生机蓬勃,开状饱满,一看就是被精心照顾着的。
“姑娘,给——”
老板递来一条毛巾:“擦擦身上的雨水,别看天热,还是容易感冒的,而且热伤风不容易好。”
说完,也不管沈婠作何反应,直接往她手里一塞:“放心,我老婆洗过的,干干净净。”
“……谢谢。”
老板摆摆手,摇着蒲扇坐回太师椅上,旁边有个小窗,就是他之前伸头出来叫住沈婠的那扇,窗前摆了张木案,案上放了个搪瓷盅。
此刻,他旁若无人地窝进椅子里,闭着眼睛,小曲儿哼哼,优哉游哉,好不自得。
沈婠收回目光,拿起毛巾擦头发,一股淡淡的洗衣皂清香传来,手里的毛巾触感绵软,却不像新的,大约是洗干净后,还用滚水煮过。
可见这老板的妻子,必然是个蕙质兰心、体贴贤惠的女人。
“您在这儿开店多久了?”沈婠闲聊般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