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收个小弟(1 / 2)

我有个末世世界 詹步 4228 字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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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地面上被飞机梨出来的一条大沟,崩碎的土壤分散在土沟的两侧,一直延伸到已经失去了那玻璃球的中央部分。…最前面的飞机前端却是整个戳了进去,完全被埋在土里。

绕开足球场丧尸最多的地方,那些普通的丧尸郑一凡只要手中的小柄银枪轻轻抖动就能把他们全都干掉,左手上已经挂上了埃德曼合金盾牌,现在不是一个人在外战斗,不可能武器都放在储物空间中随时拿出来。

郑一凡抱着女孩走到了几乎被埋起来的玻璃球旁边,玻璃球的舱门被打开,一个满脸流着闪着油花的汗水的胖子擦拭着自己满脸的汗水,头上那已经明显压碎的飞行员眼镜被使劲儿的摇晃了两下。摇摇晃晃的爬出来,站在原地晕晕乎乎的转了几圈,直到十几秒钟之后瞳孔才聚焦对准了郑一凡,向郑一凡问出了他第一个问题。

“我这是在哪?”

郑一凡不知道面前的人究竟是干什么的,不过嗅觉让他感受到对面这个家伙的满身酒气。他不知道末世之前这个世界酒驾后会得到什么处罚,但是他绝对的相信,没有任何一个喝醉酒的飞行员敢驾驶一架甚至还不知道是什么制造的飞机。

很不幸,他面前就有一个,这个身高一米七。体重二百多斤的胖子。

“鬼知道这是在哪,不过你最好告诉我你的名字。还有意图以及那玩意儿是干什么的!”郑一凡问出了自己一直想问的问题。

“嗝”胖子倚在自己的玻璃球上,满脸的酒醉的模样。长长的打了个酒嗝。

“我叫万步,是个科学家,小兄弟叫啥名字?”

万步依旧是那个迷迷糊糊的模样,身体如果不依靠在什么东西上面很可能就会跌倒。

万步今年27岁,只是一直不修边幅,再加上身材肥肉占领了大部分地区,打眼一看就好像一个球一样,怎么看都是三十多岁的样子。

郑一凡经过了几次进化,基因早就趋近于完美。若是在现实世界走在大街上,必然会得一个长腿欧巴的名号,再加上那俊美的面容,简直就是泡妞成功几率增加10000的大杀器啊。

只要不是那种绝对对男人不感兴趣的蕾丝边,看到郑一凡必然会产生好感,之后发生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如此一来,郑一凡打眼一看,也就是个二十出头的童子鸡,万步自然也就有足够的信心自称大哥了。

郑一凡瞥了一眼还没醒酒的万步。拔出小柄银枪,一枪刺透了万步的那个玻璃球,把玻璃球的碎片拿到自己手里仔细观察,万步原本张着嘴巴看着郑一凡做这些动作。惊讶的口水险些流出来了都不知道。

看了看手中的玻璃球碎片,郑一凡对万步更有兴趣了,这碎片完全是用一种不知道什么制造的玻璃球。坚硬度很是强悍,也就小柄银枪的锋利才能戳破。并且这是以点破面的攻击。

如果不是尖锐的攻击,更是要浪费不少的时间。再一次,郑一凡对这个家伙产生了兴趣,科学家,科学技术,在末世世界已经成为了昨日黄花,没人记得那曾经带给人类社会辉煌的本源。

科学才是人类发展的助推器,面前的这个家伙,已经开始将超能技术和末世前的科学联系到一起,慢慢的加以进化。

现在还只是这样怪异的飞机,未来未必不能把末世前的战斗机重新启用,更是能启用更多的武器。

如果不能使用炸药、导弹。那么实心炮弹一样拥有强大的杀伤力,不是爆破力,可经过高速的旋转和增加的力量,实心的穿甲弹威力干掉丧尸是很简单的事情。

回头看了看那飞机残骸,已经全体肢解了,不用郑一凡来说,就算是个两岁的孩子都知道那已经完全的报废了。

“啪!”郑一凡将玻璃球碎片狠狠的丢到了地上,震得万步心中一跳,随后郑一凡不疾不徐的说出了他的名字和要求。

“你可以叫我首领,或者郑哥,我看上你了,以后跟我混吧!”

万步还没缓过神来,心中还在思量,首领是真的一方首领,还是这个绰号就是首领?

“呦!”一旁的黄兄弟两人已经将发丝几乎要缠上万步那肥胖的身躯了,几千条发丝隐约的已经缠绕在他的喉咙上。

“怎么?不愿意?”

郑一凡若无其事的问了出来,双眼微微眯起,眼眸中却闪烁出一抹寒光,这种科学家如果不能为自己所用可只能干掉以绝后患了,不然被别人收揽到手下,必然会大肆发展超能科技,成为庞然大物。

这道寒芒吓得万步浑身一哆嗦,一下子跳了起来,彻底驱散了酒意,脸盲点头道:“首领!我以后就跟着你了,还请多多关照。”

四个人的队伍变成了五个人,队伍中的黄兄弟两个人成了女孩的专用白马,郑一凡看着任劳任怨的黄兄弟,生怕他们将女孩摇的身子散架了。

万步确实不知道他们的具体位置,但是他知道这里的大概位置,甚至还指出了他偷偷藏身的战争纪念馆还有他的超能。

铭刻师,和阵法师一样的超能者,郑一凡的希望聚集地321超能者武器工厂中就有为数不少的铭刻师。

可是将铭刻师发挥到这种地步的却没有几个,因为万步这个家伙居然是一个三级的铭刻师。再加上他末世前空气动力学、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双料博士的身份,更是让他如鱼得水。

万步的性子有些孤僻和疯狂,看着的时候人很老实。但是总有一些科学的灵感突然迸发出来,这时候他几乎可以不管不顾的在任何地方记录下来他的灵感。如果没有纸张就用录音笔,没有录音笔甚至可以用相机记录。

就算再不好的状况。他甚至可以背诵下来,等到拥有足够的条件之后,自然会记录下来。

万步,绰号疯牛,末世前是一间公司的高级顾问,喜欢喝酒,而且每次喝酒都会合格烂醉。用他的话说,人家李太白都是斗酒诗百篇,他是只有在喝醉的情况下才有创作的灵感。二十多年来。只谈过一次恋爱,短短的热恋很快就结束了,只是持续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

被踹了之后,就来到这座城市散散心,在末世来临之后,就一个人躲进了博物馆之中。

末世来临的时候,战争博物馆正在修葺,并没有几头丧尸出现,大门一关他就躲过了第一段最危险的时期。

之后。就用着战争博物馆内的武器把旁边一间专门批发各种零食给超市送货的批发站的物资全都搬进了博物馆。

博物馆四周都被坚实的墙壁堵住,那唯一的弱点的大门还是为了体现历史的厚重感,专门制造的巨大包铜的门。绝对不容易损坏,就算是丧尸也无法进来。